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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师学子对话劳动法律师:数字时代“隐形加班”维权困境与出路

2025-08-21 10:19:51 来源:江苏新闻 责任编辑:苏阳

 2025年8月,南京师范大学“破隐形壁垒 护劳动权益”实践团队走进石城律师事务所,与薛陈陈律师展开深度对话,聚焦数字时代背景下劳动者线上加班的补偿困境与维权路径,旨在为构建更公平、透明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提供法律视角与实务建议。

权益困境:线上加班难获认可

薛律师指出,当前企业在书面制度中明确约定线上加班补偿条款的案例极少,多数企业通过“弹性工作制”“自愿加班”等话术规避支付义务。劳动者在下班后通过微信、钉钉等工具继续处理工作已成为常态,但这些劳动时间往往被排除在法定加班补偿范围之外。

“企业常以‘未提交加班申请’‘属于弹性工作时间’或‘缺乏考勤记录’为由否认加班事实。”薛律师表示,这种制度性回避导致劳动者维权举步维艰。

举证难题:电子记录成维权关键

在仲裁或诉讼中,劳动者主张非工作时间加班时,最有效的证据包括电子工作记录链(如微信/钉钉聊天记录、腾讯会议录制文件、邮件往来)、加班审批记录、考勤数据等。然而,企业往往以“员工未按制度申请”“属于临时沟通”“未提供实质性劳动”等理由成功反驳,反映出当前制度设计对劳动者举证能力的高要求。

薛律师明确支持“线上加班举证责任倒置”,强调企业掌握工作安排与沟通数据,应在劳动者提供初步证据后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,以还原事实真相。

逃避手段多样,监察亟待加强

企业逃避加班补偿的典型手段包括:拆分工资结构、强制调休“过期作废”、宣扬“奉献文化”诱导自愿加班、否认劳动关系、甚至销毁电子记录等。薛律师建议,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,畅通线上举报渠道,加大处罚力度,并推动企业完善线上加班管理制度。

特殊群体保护存在盲区

针对孕妇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,薛律师指出,现行法律未明确覆盖线上加班场景,导致其维权面临更大障碍。她建议制定差异化保护规则,如工时减免、补偿标准上浮、提供无障碍办公支持等,并呼吁将新业态下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监察范围。

平台劳动者:“等待时间”是否算加班?

针对外卖骑手、网约车司机等平台劳动者,薛律师认为,若其与平台构成劳动关系,且等待期间需保持在线并随时响应,则应视为“工作待命时间”,纳入工作时间计算加班费。然而,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劳动关系认定模糊、工作时间边界不清、报酬与工时关联弱等难点,亟待法律与政策的进一步明确。

构建制度明晰的权益保障体系

薛律师强调,破解“隐形加班”困境,需从制度层面明确线上加班的认定标准、优化举证规则、强化监察执行,并推动特殊群体保护政策的落地。只有构建起清晰、透明、公平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,才能真正实现数字时代下劳动者权益的“看得见、算得清、赔得到”。

(作者: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陈聚忆)

文章来源:江苏新闻 责任编辑:苏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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